第一批花都区临床重点专科和第二批花都区基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名单公示
第一批花都区临床重点专科和第二批
花都区基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名单公示
根据花都区卫生局《关于花都区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花卫字〔2013〕14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我局启动了花都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工作,今年按照《关于开展花都区第一批临床重点专科和第二批基层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的通知》(花卫字〔2014〕70号)要求,对各医疗机构申报的31个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进行评审,拟决定确定花都区人民医院呼吸内科等10个项目为第一批花都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确定花山镇卫生院呼吸内科等3个项目为第二批基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花都区第一批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单位名单:
花都区人民医院 呼吸内科
花都区人民医院 消化病学科
花都区人民医院 重症医学科
花都区人民医院 骨外科
花都区人民医院 妇科
花都区人民医院 神经外科
花都区人民医院 围产医学科
花都区妇幼保健院 产科
花都区妇幼保健院 儿科
花都区妇幼保健院 新生儿科
二、花都区第二批基层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单位名单:
花山镇卫生院 呼吸内科
花山镇卫生院 泌尿外科
花山镇卫生院 骨科
公示期限为7天(从2014年7月4日起至2014年7月11日),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名单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局纪委反映。若单位名义反映的书面材料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报)真实姓名。公示期满后,我单位将根据反映的有关情况进行查核,弄清事实,如问题严重的,将提交局党委会议复议,如无异议的,将上述名单确定为第一批花都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第二批基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联系电话:86859112 联系人:高汝广
花都区卫生局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