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花都区对社会力量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意见和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政府对社会力量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购买服务行为,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力量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支持,促使其更好地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满足社区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对社会力量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花都区对社会力量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
征集意见和建议时间:2013年6月6日至6月21日。
反馈方式: 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