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发挥社会力量的建议
——花都区政协开展民主监督活动简报
8月19日,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围绕黄焱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发挥社会力量的提案》(第4041号),开展民主监督活动。区政协副主席陈为文,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有关领导,区政协部分政协委员,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市公安局花都分局、区妇联、花山镇、区委政法委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政协委员一行实地察看了花山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站,直观感受到我区在未成年人帮教矫治等工作中的扎实实践,并听取相关负责人所作的情况介绍。座谈会上,提案主办单位区民政局,会办单位教育、公安、妇联、花山镇及特邀单位政法委汇报了提案办理情况,区政协委员结合实际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大家的发言饱含对未成年人的深切关怀,为推动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了重要思路。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强组织与保障体系,夯实关爱服务基础。一是健全组织架构。我区创立了“1+1+10+N”工作模式(即1个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1个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0个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N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队伍),形成“区—镇(街)—村(居)”三级关爱保护网络,配备镇(街)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有机融合的大儿童综合保护体系。二是完善经费保障。我区构建了由政府财政投入、福彩金资助、慈善捐助、志愿者协助、社工扶助等组成的多元关爱服务体系。2025年以来,区民政局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306.51万元,孤儿助学金1.5万元,慈善项目募捐18.07万元;区教育局发放残疾学生营养午餐补贴141.61万元;区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学生10.6万元,有针对性地提供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心理辅导、物质帮扶等服务,实现辖区内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应保尽保。
(二)强化专业支撑与联动,提升保护工作效能。一是专业队伍精准护航。区未保办联动29个成员单位制定《花都区未成年人保护个案处置制度》,健全多部门个案会商机制,形成区—镇(街)个案处置两级联动机制。整合资源聘请法律、教育、医疗康复、儿童心理等领域专家,组建“花都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家团队”;统筹人力资源成立未保站志愿者队伍。2025年以来,全区积极跟进未成年人个案,多次开展政策宣传、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各类型关爱活动。二是重点个案精准帮教。区教育局对有违法行为前科的重点个案制定落实“一生一策”,加强学校与家长、辖区派出所、法治副校长、社工、镇街综治办、村居等多方合作,通过定期走访、贴心关爱、严肃训诫、全力帮护等措施,构建“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防控闭环。三是部门联动共建品牌。区民政局联合21个单位成立“与爱‘童’行共建工作室”,构建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与区法院建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作机制,引入团区委“青年地带”服务团队进驻镇(街)未保站;联动多部门开展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对一”结对帮扶及“合力保护 关爱成长”专项行动。同时,区未保办制定《沙巴体育试玩 未成年人保护督导办法》,组建督查组,以“定期督导+数据核查+业务培训”模式开展实地督导;区委社会工作部将未保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政策落地。
(三)创新矫治与预防机制,筑牢安全防护网络。一是全面排查与定级包保。贯彻落实省、市要求,排查8类重点未成年人。由各镇街综治中心统筹,联合多部门及社会力量,通过“三人小组”对重点未成年人逐一定级,“一人一策”落实包保措施,紧盯再犯率、被侵害率等指标,对案件开展“一案一复盘”。二是打造三级矫治体系。打造“1+4”帮教矫治阵地(1个区级“花青守护帮教基地”+新华、狮岭、秀全、花东4个镇街“扶苗”服务站),建立“镇街‘扶苗’服务站个案帮教—区级基地集中帮教—专门学校强制矫治”三级递进体系。三是深化打击与防控。区公安分局严处未成年人结伙盗抢、寻衅滋事、飙车炸街等违法犯罪;常态开展涉未成年人重点场所巡查清查,防范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消费。依托“粤居码”研发未成年人识别器,强化场所甄别与“一案双查”;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体系,搭建“未成年人专题库”和预警模型,深挖幕后教唆团伙。四是织密预防教育网络。区教育局联合公安局开展“护校安园”行动,428所校(园)均建立护学岗,实现“一校一警”;建立法治副校长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中小学校100%配备“法治副校长”,落实“1+2”工作机制,开展专项行动覆盖学生40余万人次。团区委依托“青年地带”“团青护苗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平台,开展法治游园会、模拟法庭、普法志愿集市等普法宣传,强化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四)聚焦心理健康与家庭关爱,传递心灵温暖力量。一是构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我区建立了“花都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动17个政府部门及4家专业医疗机构;区教育局印发《花都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应急预案》,各校成立干预领导小组,组建关爱小组提供情绪疏导,复杂案例通过多部门会商制定帮扶方案。区卫生健康局联合教育局在15所学校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区妇联依托“舒心驿站”引入专业力量,多次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活动。二是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区教育局深入开展家校共育课程建设和驻校社工试点,举办“正向教育家长课堂”,实现专业社工进驻学校;区妇联依托各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长学校,组建专业队伍提供精准指导,坚持按扶苗站“六个一”要求委派专家团队深入各站,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家庭提供“点单式”指导。法院、检察院、公安积极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令、人身保护令”作用,约束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人员。三是精准关爱特殊群体。区妇联发动基层妇联摸查困境、留守女童名单,精心匹配“专长爱心妈妈”,确保关爱力量输送至最需要之处。“爱心妈妈”通过走访慰问等各具特色的关心关爱活动,拉近与结对女童的距离,已成为孩子们成长路上可依赖的情感港湾和心灵灯塔。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专业力量仍显薄弱。部分镇(街)未保站专职社工配备不足,村(居)儿童主任多为兼职,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难以满足复杂个案需求。二是部门协同效能待优化。部分跨部门联动机制运行不够顺畅,数据共享存在壁垒,影响响应效率。三是特殊群体覆盖有盲区。针对流动未成年人、偏远地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资源分布不均,部分群体的心理疏导、教育支持等服务触达率不足。四是家庭教育指导深度不足。面向家长的系统性指导课程较少,对问题家庭的个性化干预手段单一,家庭监护责任落实的约束力有待加强。
三、政协委员意见建议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力量的充分参与,是对政府资源的有效补充,更是构建多元化保护格局的关键一环。
(一)凝聚资源合力,织密协同保护网络。一是建立部门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打破部门壁垒,推动公安、教育、民政、司法、卫健等职能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工作经验,合力破解未成年人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加快搭建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困境儿童、涉罪未成年人、校园安全等信息的实时传递,确保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困境儿童,公安部门处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学校能同步跟进心理疏导,卫健部门能精准开展患者康复服务,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二是整合优化社会服务资源。对社区服务中心、青少年宫、心理咨询机构、法律援助中心等各类社会服务资源进行系统梳理整合,按照功能特长明确分工,鼓励开展跨领域合作。比如社区服务中心与心理咨询机构联手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青少年宫与律所合作开展普法活动,让专业力量精准对接未成年人需求。三是强化极端个案处置效能。依托镇街综治中心、学校保卫处、社区网格员建立“三位一体”排查机制,对未成年人涉罪、被侵害等情况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介入”,24 小时内启动多部门联动处置,通过社工跟进、家校协同、社区帮扶,帮助个案主体走出困境。
(二)激活社会动能,提升专业服务质效。一是培育壮大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由教育、民政部门牵头,整合财政资金与社会捐赠设立专项经费,重点支持社工驻校、志愿者培训、家庭教育指导等社会力量参与的项目。对长期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在项目申报、评优评先中给予政策倾斜;鼓励企业、公益基金会通过冠名资助、定向捐赠等方式参与,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资金保障体系,让社会组织能轻装上阵开展专业化服务。二是深化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承担的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专业过硬、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承接。项目实施中,政府部门要加强项目全流程监管与评估,社会组织及时反馈实施中的问题,形成良性互动。三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教育、心理、法律等领域遴选素质过硬、热心公益的专业人才,组建未成年人保护骨干队伍。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内容涵盖未成年人心理特点、沟通技巧、法律政策等,确保服务人员“懂孩子、会引导、守规范”。推动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为社会组织输送专业人才。建立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机制,吸引更多热心公益的人士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中来。鼓励退休教师、医护人员、法律工作者、高校学生等加入志愿者队伍,发挥其专业优势,形成“专业人才引领、志愿者广泛参与”的梯队结构。
(三)深化家校社协同,筑牢预防教育防线。一是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推动驻校社工全覆盖,协助学校开展心理辅导、不良行为干预;深化“法治副校长” 机制,通过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等形式增强学生法治意识;落实“护校安园”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无盲区。二是激活家庭“基础单元”功能。依托妇联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长学校等平台,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由教育专家、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组成,为离异、困境等重点家庭提供“一对一”教育指导;通过“正向教育家长课堂”“好家风巡讲”等活动,向家长传授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提升家长监护能力与责任意识,推动司法机关“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令”落地见效。三是扩大社会“协同圈”影响。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建设,提供课后托管、兴趣培养等服务;支持企业开发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防侵害等教育产品,真正形成“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协同”的保护合力。
(四)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全民保护共识。一是强化全方位媒体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聚焦未成年人的高频活动场景,将保护理念与之有机融合。二是开展多元化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等主题活动,组织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农村,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心理咨询、义务家教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