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海事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规学习及“零排放”专项行动方案部署会
为贯彻落实《广东海事局关于印发内河水域船舶污染物“零排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行内河水域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等污染物“船上储存、交岸处置、闭环监管”的“零排放”治理模式,同时为顺利开展“零排放”专项行动做好准备,5月21日,花都海事处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规学习及“零排放”专项行动方案部署会,胡嘉副处长到会主持。
胡嘉副处长先带领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其中有关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的相关条款。随后解读了《广东海事局关于印发内河水域船舶污染物“零排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广州海事局内河水域船舶污染物“零排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任务细化表》中的任务安排,明晰开展工作的方法,并将具体任务分配到个人。参会人员结合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开展交流,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问询,胡嘉副处长现场答疑解惑。
最后,胡嘉副处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本次专项行动事关筑牢内河水域生态屏障,助力内河绿色航运高质量发展,大家务必认真对待,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精益求精、抓实抓细,严把工作质量关。二是加强团队协作。本次专项工作任务量较大,各队员之间要加强岗位沟通对接,依照梳理的工作衔接流程,群策群力攻坚克难,提升整体工作质效,共同做好本次专项工作。三是保持沟通交流。在工作上面对问题要及时提出,共同讨论解决方案。同时要将工作进展及时汇报给上级部门,主动反馈工作实情,坦诚交换意见建议,确保工作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