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小贴士|热点问题解答
01退休人员去世后,有哪些待遇?
基本养老金是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退休人员去世后不再发放。
退休人员去世后,其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一次性支付给退休人员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退休人员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具体标准根据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领取养老金时间等因素确定。
02失业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会停发失业保险金吗?
根据有关规定,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社保经办机构应予发放。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社保经办机构不得停发。
03工伤职工如需延长停工留薪期,如何办理?延长时间超过12个月,仍需治疗的,护理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04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有区别吗?
参保方式上,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由参保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由招用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不缴费。
待遇领取条件上,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参保缴费满1年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两个条件;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需连续参保满1年。
待遇发放方式上,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则是一次性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