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体育试玩

行政复议_行政复议决定书花都府行复〔2025〕1195号

沙巴体育试玩

沙巴体育试玩
沙巴体育试玩
沙巴体育试玩
沙巴体育试玩
沙巴体育试玩
您现在的位置: 沙巴体育试玩 > 信息公开 >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决定书花都府行复〔2025〕1195号

发布日期:2026-04-20 16:22    文章来源:花都区司法局     【 字体:   】  访问量: -

  申请人:朱某某。

  被申请人: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5年9月29日作出的穗公花(雅瑶)不罚决字〔2025〕310799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予以受理,适用普通程序,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于2025年9月29日作出的穗公花(雅瑶)不罚决字〔2025〕310799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处理,处罚当事人。

  申请人称:

  案发当时,当事人的三个朋友和旁边某艺术中心商铺的两位老师现场看到了当事人殴打申请人的头部。当天傍晚雅瑶派出所的民警邓某某陪申请人现场走访当事人开的商店时,没有依法依规地使用警用执法仪录音录像。民警邓某某没有一开始就打开警用执法仪录音录像,申请人觉得有违公平公正执法。中途当事人的亲人(他说是当事人的弟弟,还是哥哥,申请人不记得了)也是现场看到当事人殴打申请人的目击证人之一,他一进来就跟民警打招呼,说“谁谁的朋友”,说认识谁的朋友。申请人觉得民警与当事人好像是认识的,觉得民警会不会公正公平地执法。

  还有当天民警邓某某陪申请人走访某艺术中心时,现场老师说看到当事人殴打申请人,但民警也没有打开执法记录仪,记录证人的话。申请人认为不合法、不合规。因为申请人觉得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合规。

  被申请人答复称:

  一、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第三人实施殴打他人的行为。

  申请人朱某某是网约车司机。2025年9月17日13时许,申请人接到网约车平台订单搭载第三人张某某在内的三名乘客。9月17日14时左右,车辆行驶到广东省沙巴体育试玩 新雅街越秀臻裕府对面道路时,第三人张某某在车上呕吐。申请人停车与对方协商洗车费,因无法达成一致进而引发双方争吵。申请人称被第三人用右手拳头殴打其头部四下同时还用脚踢其车辆。9月17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伤情鉴定,经法医对申请人验伤,结果为申请人未见损伤。9月29日,被申请人传唤第三人开展调查。经调查,第三人否认其有殴打他人的行为,且在场人员均称第三人未殴打申请人,另经走访调查未能获取目击证人证言。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嫌疑人张某某有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申请人依法对第三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于当日将决定书送达第三人,次日邮寄给申请人。

  以上事实有申请人的陈述、第三人的陈述与申辩、证人证言、辨认笔录、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证据为证。

  二、被申请人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根据上述规定,被申请人认为第三人殴打他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申请人对第三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被申请人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的穗公花(雅瑶)不罚决字〔2025〕310799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处理适当。请沙巴体育试玩(中国)官方网站 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本府查明:

  2025年9月17日,申请人报警称被他人殴打,被申请人雅瑶派出所接报后当日受案调查并告知申请人。同日,被申请人雅瑶派出所对申请人询问查证。申请人称,2025年9月17日13时47分许,其在滴滴网约车平台上接到乘客订单,后到沙巴体育试玩 凤凰南路87号东北旺铁锅炖店铺接送乘客,有三名乘客(乘客A即张某某、乘客B、乘客C)上车,同行的男性D给申请人报手机尾号但没有上车;到凤凰南路与邝村东路交界时,坐在副驾驶位的张某某因醉酒突然呕吐在车上;到沙巴体育试玩 新雅街臻裕府对出路段时,后排的其中一个乘客要提前下车,其跟他们说呕吐导致其车脏怎么办,后排的一个乘客提出帮其洗车,但其不同意;后其四人下车协商,其打电话报警处理;报警后,张某某突然冲过来用拳头追着其打,其一开始站在驾驶位的车门旁,张某某打了其后其就从车尾绕到副驾驶位旁,但张某某还是一直追着其打,中途还用手推其并用脚踢其车;其被打得头晕,蹲在路边;另外两名乘客将张某某拉开,中途开电动车的男性D开电动车将张某某载走,乘客B、乘客C走路离开;其头部左侧被张某某打了约4下;旁边商铺两名女性事发时在看,但其不知道有无看到全程;其车的行车记录仪只能照到车头位置,没有拍到打的过程。

  2025年9月29日,被申请人雅瑶派出所对案外人李某兵询问查证。李某兵称,2025年9月17日13时许,其与“甄哥”“李哥”“张哥”(即张某某)在沙巴体育试玩 凤凰南路XX号XX店铺吃完饭,张某某喝多了,其帮三人叫了滴滴平台网约车,让“甄哥”“李哥”陪同张某某回住处,其开电动车跟着他们;到沙巴体育试玩 新雅街臻裕府对出路段,其看到网约车司机(即申请人)、张某某、“甄哥”“李哥”都下车了,其上前看什么情况;其了解到张某某呕吐在网约车上,张某某、“甄哥”“李哥”因为洗车的赔偿问题与申请人发生争执,“甄哥”说给300块钱给申请人去洗车,申请人不同意、要求500元,双方发生争吵;因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说要报警处理,张某某就上前指着申请人说:“你要不同意,那你就报案吧”;其见状就上前把张某某拉开,让他不要吵,后把张某某带到其电动车上,将张某某载回他的住处;张某某没有与申请人发生肢体冲突,曾用手(其不记得哪只手)指着申请人的头部(其不记得具体位置),但没有接触到申请人的头部。

  2025年9月29日,被申请人雅瑶派出所对李某日询问查证。李某日称,2025年9月17日13时许,其与老张(即张某某)、老李(即李某兵)、老甄在沙巴体育试玩 凤凰南路XX号XX店铺吃完饭,李某兵帮其一方叫了一辆滴滴网约车到张某某住处,李某兵开了电动车;其与张某某、老甄上车后,李某兵开电动车跟着;到了沙巴体育试玩 新雅街臻裕府对出路段的时候,张某某因醉酒开始呕吐,司机(即申请人)停车让其一方下车协商处理车上的呕吐物;张某某和李某兵先下车,其在车上整理了一下垃圾再下车;其下车后看见其一方有人提出给申请人300元去洗车,但申请人不同意,要求500元;张某某用手指着申请人骂但被李某兵拉开了,后其与老甄步行回家,李某兵开电动车载张某某回家;事发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张某某要动手打申请人但被李某兵拦住了;其看到张某某用手(其不记得哪只手)指着申请人右肩位置,边指边骂,但没有接触到申请人的身体。

  2025年9月29日,被申请人雅瑶派出所传唤张某某并对其询问查证。张某某称,2025年9月17日中午,其与三个朋友在沙巴体育试玩 凤凰北路汇丰水产对面的一家XX店铺吃饭,其喝醉了;其不记得饭后乘坐滴滴网约车,不记得醉酒后有呕吐,最后应该是朋友送其回家;事后其向朋友了解到其曾与申请人发生争吵,想动手打申请人但被他人拦住。

  另查,申请人、张某某、李某兵等人对现场照片等进行了指认。申请人、李某日、李某兵能辨认出张某某。2025年9月17日,经广东省沙巴体育试玩 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申请人的损伤鉴定意见是“未见损伤”。后被申请人分别向申请人、张某某送达穗公花行鉴字〔2025〕312503号《鉴定意见通知书》,告知双方前述鉴定结果。

  再查,根据被申请人提交的执法记录视频,2025年9月29日,被申请人民警走访案发现场附近的某艺术中心店铺,民警询问店内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其一方未看到完整的案发过程,未看到张某某殴打申请人,只是听说案发当天案发现场有争执过程;工作人员还称店铺里的老师在四个校区流动工作,不知道除了案发当天的前台工作人员,还有哪位工作人员可能看到案发过程。民警当场联系店铺老板,要求老板提供案发当天看到案发过程的前台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但老板称该工作人员已离职,无法提供联系方式。

  2025年9月29日,被申请人作出穗公花(雅瑶)不罚决字〔2025〕310799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申请人于2025年9月17日搭载3名乘客行驶至沙巴体育试玩 新雅街越秀臻裕府对出路段时,因张某某在车上呕吐,双方发生纠纷。申请人报警称被张某某徒手殴打,张某某否认其有殴打行为。经鉴定,申请人的损伤鉴定意见为“未见损伤”。因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张某某有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予行政处罚。2025年9月30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邮寄案涉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物流记录显示,该邮件于2025年10月9日退回寄件人。

  案件审查过程中,本府依法听取当事人意见。申请人陈述其没有收到被申请人邮寄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5年12月9日到雅瑶派出所拿到案涉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发当晚其与民警走访案发现场附近的某艺术中心店铺,民警询问前台工作人员有没有看到申请人被殴打,工作人员说有看到,不确定申请人被殴打了多少下;后该工作人员用手机发信息问在店铺里面上课的一位老师申请人被殴打了多少下,该老师回复了被打的次数,但民警没有依法用执法记录仪记录。被申请人意见与答复书基本一致,另提出案发当天晚上民警曾走访案发某艺术中心店铺,询问了一名前台工作人员;民警走访时没有人表示看到案发时的具体情况。

  以上事实有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及告知书、抓获经过、辨认材料、传唤证、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法医学伤情检验意见书、鉴定意见通知书、执法记录视频、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等相关证据为证。

  本府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第七条第一款:“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以及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点;违法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违法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对象被侵害地、违法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之规定,申请人报称被他人殴打,被申请人作为案涉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依法具有查处职责。

  综合在案证据,可以认定申请人于2025年9月17日搭载3名乘客行驶至沙巴体育试玩 新雅街越秀臻裕府对出路段时,因张某某在车上呕吐,双方发生纠纷。申请人报警称被张某某徒手殴打,张某某否认其有殴打行为。经鉴定,申请人的损伤鉴定意见为“未见损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第九十五条第二项:“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之规定,因现场人员李某兵、李某日陈述张某某没有殴打申请人,且被申请人现无法与案涉某艺术中心的相关证人取得联系。故被申请人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张某某有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张某某不予行政处罚,合法有据。

  被申请人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履行了受案、调查取证、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但是,被申请人于2025年9月30日向申请人邮寄案涉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物流记录显示,该邮件于2025年10月9日退回寄件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三款:“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处罚决定之日起二日内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侵害人。无法送达的,应当注明”的规定,被申请人提交的现有证据未能证明其在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二日内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鉴于本府已受理审查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上述问题未对申请人权利义务造成实质影响,本府对此予以指正,被申请人应在日后工作中加以注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关于申请人提出被申请人民警于2025年9月17日晚到案发某艺术中心店铺走访时没有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的问题。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现对案发当晚民警走访时证人的证言陈述不一,被申请人也不能提供案发当晚走访的执法记录视频,现也无法联系该证人进行询问查证。本府对上述问题予以指正,被申请人在日后工作中应加以注意。

  综上,申请人的复议请求,理据不足,本府不予支持。

  本府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穗公花(雅瑶)不罚决字〔2025〕310799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二〇二六年二月三日

相关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