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关于花都区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28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公花复〔2025〕117号
徐婉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城区路边及居民小区“僵尸车”专项整治的建议》(第2028号)收悉。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分局、区住建局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僵尸车”长期停放在公共道路、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等场所,且无人使用、维护、外观残旧破损、积满灰尘。占用公共资源,存在着安全隐患,影响市容环境,潜在法律风险且资源浪费。该建议涉及道路以外区域的管辖权属、物权管理等深层次的情况。
二、工作开展情况
“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存在着安全隐患,影响市容环境。我分局早已关注,并联合相关部门作出了多方面努力,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一)全面组织开展排查。分局组织在全区公路和城市道路范围内开展废弃汽车“地毯式”排查工作。其中,区交通运输局在全区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范围内开展排查;各街镇负责对辖区内其他公共区域(包括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进行摸排,对摸排到的废弃汽车进行登记造册,并按要求整理成工作台账。
(二)依法治理违停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交通法律法规对违停车辆进行管理,针对道路长期侵占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辆车涉及违法行为的情形,分局依法予以查处,对“僵尸车”涉及被盗抢、走私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分局依托区道安办交通安全工作治理平台,联合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镇对区内废弃汽车开展全面排查,并集中清理。截至7月31日,今年共开展“僵尸车”联合整治行动12次,共处理“僵尸车”辆68辆。
(四)引导车主自行清理。各街镇、区交通运输局将建立废弃汽车初步信息(包括车辆的现状照片、车辆号牌、车辆识别代码等信息)报送机制,由交管部门查询核对废弃车辆信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联系并引导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自行清理。
(五)依法实施强制清理。对于在道路上的废弃汽车,由分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置,对“僵尸车”涉及被盗抢、走私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于在停车场、临时泊位上停放的废弃汽车,由区交通运输局指导停车场管理方依法处置。对于在其他区域内停放的废弃汽车,由区道安办协调属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三、下一步措施
我分局将在巩固前期优势做法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违停机动车管控,加强执勤警力的巡逻防控力度,对违停车辆进行劝离、处罚,严管严查违停车辆;二是会同区交通运输局继续优化我区停车资源,运用智能化手段加强停车泊位管理,加快泊位流通率,提升市民停车体验。三是常态化开展联合打击,针对车辆乱停乱放、长期停放进行专项整治,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协同共治优化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
2025年8月5日
(联系人:江福林,联系电话:37763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