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区人大第十七届第一次会议第401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刘杞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广塘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农”转用“水田”指标的问题》(第4012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新雅街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2022年1月24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新雅街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广塘村留用地已由沙巴体育试玩 2018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转为沙巴体育试玩 2019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涉及占用水田12.105亩,已于2019年1月30日完成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已解决水田指标问题,并于2019年10月29日取得用地批复(详见附件)。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2年1月26日
(联系人:毕绍镇;联系电话:3693223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联络工委、区人大相关工委、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新雅街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