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01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花山府函〔2022〕42号
罗庆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管养旧106国道排水沟的建议》(第1018号)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积极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3月8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后,我镇立刻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龙乐路两边边沟确为杂草重生,垃圾、淤泥堆积。同时,由于该路段全长约2.7公里,对全路段进行清理涉及金额较大,需按流程办理立项、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待将此事上报党委政府通过后,即可开展前期工作。计划6月30日前完成设计、概算及概算评审工作,预计7月底完成排水沟的清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镇道路管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花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1日
(联系人:许有彬,联系电话:1392624558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花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