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核养中心到我区开展核对业务指导
为落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第3部分 培训和督导规范》地方标准,加强业务交流指导,7月15日,市核养中心业务指导组到我区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地指导,听取我区工作汇报,现场答疑解惑,并就新办法实施后的工作要求进行详细指引。
在新旧办法过渡实施阶段,我区以面上全覆盖培训与点上针对性辅导相结合,扎实做好过渡期内数据审核与业务衔接,切实提升核对工作规范化水平。市指导组对我区新旧办法衔接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核对、精细化管理及部门协同等方面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我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推动核对业务提质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