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通知书公告(申请人:张胜东)
广州利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张胜东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已依法受理。申请反映:2026年6月5日16时左右,张胜东依照公司安排在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村8号的广州市凯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车间工作期间,不慎被路过的叉车压伤左脚。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就该起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
经多方联系无果,无法送达《举证通知书》(花人社工伤举﹝2026﹞1290号),现本局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我局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管理科(沙巴体育试玩 天贵路10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336窗口)签收,逾期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提供有关此案的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供证据的,我局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沙巴体育试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