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公示的通知
各镇(街)、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确保物业服务质价相符,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3〕9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公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前期物业合同规范执行收费管理规定
(一)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不含别墅)及配套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沙巴体育试玩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级别、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参考表”(以下简称“参考表”),围绕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五大模块,采取菜单式组合方式选定服务等级。![]()
上述五大模块为必选内容,企业结合小区实际确定对应等级;指引内无标注事项为必选服务子项,标注*号为可选服务子项,可根据小区现状及业主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整体标准不得低于所选等级要求,物业服务收费不得突破对应等级政府指导价上限。
(二)别墅、非住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普通住宅及配套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依法协商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严格落实质价相符原则,做到全程公开透明。
(三)提供超一级前期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建设单位应当制定专项服务方案与收费方案,按规定向属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申报手续。签订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申报时作出的服务承诺。
二、现有小区规范梳理服务内容
各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厘清服务与收费对应关系,规范梳理物业服务内容并做好公示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以本小区现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基准,对照参考表如实勾选、梳理对应服务等级及具体服务事项,确保服务内容、实际履约情况与收费标准保持一致。梳理工作完成后,须将全部选定的服务子项按要求全面对外公示。
三、严格落实公示及履约要求
各物业服务企业选定服务等级、服务事项后,须在小区出入口、固定公告栏、入户大堂、业主群等显著位置长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具体服务内容、对应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关附件等,主动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各物业服务企业须严格自律,严禁虚假勾选服务项目、拼凑服务内容变相加价,严禁擅自降低既定服务标准。
特此通知。
附件:沙巴体育试玩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级别、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参考表
沙巴体育试玩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沙巴体育试玩 发展和改革局 沙巴体育试玩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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